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

劣油案 正義公司一審判賠936萬

劣油案 正義公司一審判賠936
工一B  04116206  鄒馨慧
作者Yahoo!奇摩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6615日 上午9:51
台灣消保會代表學校師生控告正義公司油品案求償新台幣4億多元,高雄地院今天上午宣判,判處正義需賠償936.9萬元,依求償者計算,平均每人獲賠3000元。
在民國103年爆發的頂新油品案等食安事件,行政院消保處委託台灣消保會,受理全國96所中小學校學生共2萬多名師生,對「頂新」、「強冠」、「北海」及「正義」等4家油品業者,分別在台北、彰化、台南、高雄等地方法院提告,總計求償37億元
高雄地院依原告提出的營養午餐契約書、銷貨單認定共有23所學校營養午餐3123名學生食用團膳業者以正義公司生產的問題豬油烹煮的團膳,判處正義公司應賠償每人精神撫慰金2000元及懲罰性賠償金1000元,共計9369000元。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說,本案正義公司雖也是被害人,在不知情下用了上游業者提供的劣質油品製作豬油,消保會也缺乏受害者危害健康就診證明等舉證,但身為大公司仍應負把關責任,酌情判處償每人精神撫慰金2000元及懲罰性賠償金1000元,共計9369000元。
消保費主張受害學生每人求償財物損失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懲罰性賠償6萬元,每人共計9萬元,總賠償金額4億餘元。
面對判決結果,台灣消保會說,落差太大無法接受,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上訴討回公道。
正義公司則發表聲明表示,台灣消保會提出的這起民事賠償案,同案刑事部分公司雖已獲判無罪,但完全尊重消費者對權益的主張,也充分理解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將於正式收到判決文後,再做評估是否上訴。

心得:
    面對這起在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的食安問題案,終於一審出來判了金錢賠償沒有被吃案,對此感到很是欣慰。
    在那時候,還曾因證據不足、沒有具體證據,而判決頂新集團魏應充兄弟等人一審無罪,造成群情激憤與全民譁然,更引起滅頂行動。自從頂新劣油事件爆發以來,全台陷入食安風暴,有問題的產品不斷被爆出來、越滾越大,造成個個人心惶惶,已不知道該吃什麼食物了。

    事隔兩年,終於等到判決賠償了,這該是件多麼值得開心的事啊,有了這個案例當作前車之鑑,看之後誰還敢做這種虧心事。雖然現在只是一審,但是說不定還會再上訴,希望能不要輕判,讓做壞事的人能得到應有的判決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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