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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大事記(六):憲法尊重原民人權 不等於國家應該無限度開放狩獵!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憲法尊重原民人權 不等於國家應該無限度開放狩獵!

2016年4月11日,影音紀錄資料庫─公民行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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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孔文吉提案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及第21條之一 ,要讓〝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可以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並且不限「基於傳統文化、祭儀」,而是要開放可以「非營利自用」的狩獵。並在上週四(4/7)召開公聽會,且未邀請任何保育團體出席對話。

本會在得知訊息後,主動跟委員辦公室溝通聯繫,希望孔委員能廣納不同意見、開放對話。但其辦公室始終回覆:「公聽會出席單位已經太多了,無法再邀保育團體出席」,經不斷溝通要求,委員才同意讓保育團體與會,但在公聽會上,孔委員還特意強調:「保育團體不是我邀的,是他們自己來的」。

孔委員所提修法版本(見附錄),已排入本週四(4/11)經濟委員會審查。

4月8日下午,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也在原民政治人物的壓力下,召開研擬修改國家公園法的討論會議,擬開放各地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皆可以在國家公園內耕作、採集、狩獵。

此外,今(2016)年2、3月,親民黨團及簡東明、孔文吉、鄭天財三位立委,也提出「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修正草案,要開放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以及非營利目的自用,而有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之必要者,得在國家公園內狩獵及採集野生植物或菌類。兩案都已「一讀」通過,並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在全球自然環境不斷惡化、野生動植物銳減、不論原漢,其生存及社經發展皆面臨重疊及巨大變遷的今日,針對原民立委及團體不斷要求大幅度開放狩獵的呼聲,我們提出聲明如下,懇請立法委員謹慎以對!


一、憲法保障原住民權益,但也要求國家保護生態環境。尊重原民人權不等於國家應該無限度開放狩獵!

一直以來,要求開放原民狩獵的人始終強調:狩獵是原民的人權,憲法應保障原住民權益。但憲法同樣要求國家應保護生態環境。例如憲法也保障宗教自由,但宗教團體的放生行為,也被認為需立法管理,事前申報核准,以避免危害生態環境。尊重原民人權不等於國家應該無限度開放狩獵!

依行政院公告所謂「原住民族地區」包含55個鄉鎮,涵蓋台灣東部和東南部以及中央山脈絕大部分,範圍約占全台土地面積55%,並與多數國家公園、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野鳥保護區、自然保留區、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育或環境敏感區域重疊。上述修法提案若通過,等於開放原住民可以在台灣野生動物的主要棲息環境享有完全不受規範的狩獵及採集「特權」,本會反對如此以「狩獵文化」為名的無限上綱!


二、原民部落究竟有多少「傳統文化祭儀」需要狩獵?當每個部落都以祭儀為由申請狩獵,且彼此的「傳統領域」有重疊時,野生動物生存權益誰來保障?


原民會自1996年成立至今,對於現今十六個族(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到底有多少「傳統文化祭儀」需要狩獵完全搞不清楚?目前全台唯一一份彙整統計「原住民傳統文化與祭儀」的列表,還是由農委會林務局所做,並於105年6月9日更新公告,共列入14個原住民族134個文化、祭儀,也就是全台平均每2.7天就有一場祭儀!


101年3月,台東縣延平鄉布農族舉辦射耳祭前,曾發生桃源、紅葉、永康、鸞山、武陵共五個村都以辦理射耳祭所需為由,申請166人參與狩獵、使用79支獵槍,並請林務局同意於延平事業區等林班地內狩獵。經核准各村狩獵後,3月底延平鄉公所再度呈送上述五村為辦理射耳祭的第二次狩獵申請。林務局以適逢野生動物繁衍子代,且短時間大量人員進入林班地狩獵,恐影響野生動物繁衍及族群生存為由,僅准許狩獵範圍限於原住民保留地內。但隨後立委孔文吉、延平鄉長胡榮典便要求林務局長、林管處長於林務局「協商」,結果是再次開放第二次狩獵,且是到林班地內!而兩次狩獵活動均未回報任何動物種類及數量。

一旦開放原民「自用」狩獵,野生動物保育法豈非可以自動廢除?


三、非營利自用如何認定?獵物分享後轉售如何規範?

孔文吉委員強調,所謂原住民「自用」的狩獵權,必須屬於非營利。而原民通常強調狩獵是一種分享文化。如果獵物〝分享〞給其他人之後轉售營利,請問要如何規範?以現今山產店大肆販售的山羌肉為例,如果開放「自用」的狩獵,請問保育主管機關如何執法?若由原民機關或部落「球員兼裁判」來監督,又該如何取信於社會?

本會曾根據報紙、網路媒體,蒐集分析2006~2012年4月間,違法狩獵的131件案例。其中明確指出原民身分者共36件,占27.5%,其他95件族群身分不明。合計獵捕野生動物698隻,包括保育類如山羌(202隻)、長鬃山羊(59隻)、台灣獼猴(10隻)等。地點涵蓋北中東南部,國家公園與山區鄉鎮,其中玉山國家公園最多(6起)。值得注意的現象還包括:

1. 至少3起為獵捕懷孕或剛分娩的山羌,另5件為小山羌。
2. 到野生動物數量多的地區狩獵,不一定侷限於所謂「部落自己的傳統領域」。
3. 在山區長時停留獵捕更多動物,每日以吉普車將獵物運載下山以保鮮度。
4. 漢人利用妻子原民身分申請合法持有獵槍,違法獵捕野生動物販售營利。
5. 未經申請獵捕,遭查獲時都以「傳統文化、祭儀」之利用為由替自己辯護。


四、何謂傳統?當狩獵槍枝及輔助工具都已不再〝傳統〞!野生動物族群真能承受如此巨大的狩獵壓力?

現今夜視器材進步,野生動物在夜間對於強力手電筒及紅外線瞄準器的照射,根本毫無招架之力。可以說是照到哪,打到哪,只要看到就打,管他有沒有懷孕?是不是幼體?此區域有沒有足夠的休養生息?

此外,傳統狩獵因為要靠人力揹負獵物,因此會限制狩獵總量,但現今屢見以吉普車、小貨車將獵物運載下山。請問原住民委員會如何確保原住民都能遵守傳統狩獵禁忌,而是不是受過傳統行為規範的獵人,又該誰來認證?


五、「原住民為野生動物終結者」是個迷思,「原住民為山林捍衛者」可能也是一個迷思!不論原漢的狩獵皆須有監督稽核的規範。

不是原住民纔會狩獵(請不要將原民狩獵「浪漫化、神化」)。「原住民為野生動物終結者」是個迷思,「原住民為山林捍衛者」也是一個迷思!

漁業、釣撈都是一種狩獵。以漁民為例,自古以來的漁獵行為也有其祭典、文化傳承、相應的生態知識。海洋看似廣大無垠、資源無限,但受氣候變遷、人口成長,科技發展以及社會變遷等影響,各國乃至各國際區域漁業組織也都逐步制定各種規範,包括制定保護區、規範漁撈季節、漁區、漁具、漁法,甚至魚種、魚體大小…等,並有無數非利益相關組織監督稽核。

倡議開放狩獵權的部分原民立委及組織,總是以「恢復傳統文化」及主張「原民自有生態智慧」,要求政府不得干預並規範原民狩獵數量。過往原民狩獵傳統,對生態維護的考量確有其規範與智慧,許多禁忌約束也具有煞車作用,不致於大規模或毀滅性的破壞大自然延綿永續的平衡機制。但整體環境的變遷,隨著原民人口增加、原漢交流互動頻繁、部落開發與開放帶來的商業力量等,懷抱美好想像的「原住民為山林捍衛者」,和「原住民為野生動物終結者」一樣,恐怕都是迷思,都須審慎以對。


六、國家公園應為野生動物得以喘息繁衍處–堅決反對開放國家公園得以狩獵!

國家公園設立目的在於保護特定範圍內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既然野生動物保育法已經開放原民文化狩獵權,國家公園主管機關應堅守崗位,留給野生動物一塊不受干擾、得以喘息繁衍的空間。至於開放原民得以耕作、採集植物或山石,亦應以生態保護區或環境敏感區外為限。

原基法第19條雖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狩獵,但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且必須「依法」為之。依據現行野保法,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可以獵捕,但需遵守獵捕地點、方法等相關規定。但原住民基本法通過後,原住民因文化、祭儀需要,可以申請獵捕包括保育類在內的野生動物,且不受該法其他相關規定之限制。這表示,關於原民狩獵與野生動物保育之衝突,也就是原基法與野保法之競合,已經在野保法修法允許原民「文化狩獵」後獲得解決。

野保法開放文化、祭儀之狩獵都需屬於自用,不得營利。而所謂「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必要」之「祭儀」,實務上幾乎都是原民說了算,保育主管機關只能「照單全收」。

根據林務局統計:

98年至101年4月間,新北市、花蓮縣、台東縣、高雄市及南投縣等五縣市政府依「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所需,共核准303件狩獵申請案。核准獵捕動物包含山羌、長鬃山羊、水鹿、山豬、台灣獼猴、飛鼠、白鼻心、帝雉、麻雀等超過20種以上共26,783隻,及苦花魚、溪蝦等上百斤 。

101~104年統計,申請(451件)與核准(431件)數都在增加,核准率高達九成五(不核准就遭原民立委”關切”),保育類野生動物被殺2,119隻,一般類野生動物合計被獵殺將近5萬5千多隻。

規範狩獵物種、方式、區域、方法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早已例外允許原住民狩獵特權,原民文化不應無限上綱,政府應維護國家公園成為野生動物的休養生息場域,立法委員不應讓原住民毫無限制的於山林獵捕各種野生動物。


附錄:各提案修法版本對照


閱後心得:

看完這則報導後,讓我們探討到了一個深入的議題,而使我做了一段民族省思。遍觀當前的國際社會,除了人權意識持續獲得抬頭之外,「動物權」的保障也開始在各國普及化了起來。經過諸多動保團體不斷地在各地倡導與抗爭,許多國家的政府總算重視起了「動物權」這個問題當這些國家的政府終於通過法案,開始加強保障那些動物權益的同時,卻難免造成了跟部分原民之文化、習俗發生牴觸的情形,有更甚者還因此演化成為族群和族群之間的衝突。這樣的問題當然不僅僅出現在台灣,南美大陸、非洲大陸,甚至是大洋洲上大大小小的島國之中,都曾有過類似的文明歧異爭端見載於史而如何有效解決這塊領域的爭端?我想光靠蠻衡的手段強行禁止是無法達到良好成果的唯有透過「理性溝通」才是破除民族隔閡的制勝關鍵。我們可以將心比心,理解並尊重原民們對於自身文化的先天自主及自由行使權,然後在此前提下向他們曉以大義,使之不去忽略對動物們恣意擷取、殺戮所將帶來的慘痛遺患,而停止若過往一般「氾濫地捕獵野生動物以作為文化或利益用途」這樣的行徑,相信在他們明白之後,我們就能一起攜手,共同締造大自然生態的永續發展及平衡了。僅有如此才能讓地球的生活更加豐富、美好,且綠色家園的美夢也勢將不在遙遠。而一切夢想啟航的踩踏板─「理性溝通」,則應當從我們身邊開始慢慢做起:由一小點,發展到全世界。天祐民國,天祐台灣。

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大事記(五):所謂的不環保,只是沒有美學與文化而已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所謂的不環保,只是沒有美學與文化而已 
 
2016年4月4日,民報,黃慧芬專欄
 
 
 
所謂的不環保,只是沒有美學與文化而已
台北市府打算把巴黎凱旋門的都市景觀模式套到北門身上,決定遷移三井倉庫,暴露技術官僚缺乏文化素養和在地思考的老問題。(郭文宏攝)
 
 
清明時節,好像很適合談談環境與文化的問題。隨著時代與資訊推進,很多人在談到環境保護,會著重在非己身的外在環境:空氣、水、森林、海洋、或者吃素救地球,這其實是很好的趨勢與轉變;但,換個角度來看,重視環境保護,難道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安全與健康、或甚至說是能夠安身立命的好法子?
 
 
從防治肝炎談起
 
舉例來說,A型肝炎的傳染途徑是糞口感染,也就是當吃到或喝到遭A型肝炎病毒污染的食物或飲水時,會感染到A型肝炎。常碰到的感染源是遭到糞便污染的水源,因此環境衛生較差的地區如中國大陸和東南亞等是A型肝炎的流行地區。約1970年代前,因環境衛生不好,因此絕大部份的人在小孩時就已感染過A型肝炎。後因環境衛生的顯著改善,台灣1981年以後出生的年輕人絕大部份都沒有感染過 A 型肝炎。
 
至於B型肝炎的傳染途徑,主要是感染的血液、體液(唾液、精液、陰道分泌物等)經由皮膚或黏膜進入人體,可區分為母子垂直傳染及水平傳染。母子垂直傳染是指帶原的母親在生產前後將B型肝炎傳染給新生兒,新生兒時期由此途徑而得到B型肝炎者,很容易在日後變成慢性肝炎、肝硬化或肝癌。因此,1980年代衛生署為防治B型肝炎,教育民眾要使用公筷母匙、使用免洗餐具等。配合當時社會消費擴張、免洗餐具的技術改進,塑造成為台灣民眾新的生活方式。
 
然而,當時衛生署強力宣導的「正確知識」,現在看來卻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B型肝炎的傳染途徑並不是唾液,而是經由人體傷口、輸血、打針等方式傳染,反而是A型肝炎比較可能經口傳染。這樣深入人心的「舊」知識,所帶來的不只是龐大的垃圾,還有健康上的疑慮。免洗餐具從石化系(保麗龍與塑膠)、紙系(紙製品)到竹木系(免洗筷子)產品,衍生了太多直接與間接的問題,直接產生大量的垃圾。
 
如俗稱最長壽的龍:「保麗龍」,於山林中萬年不毀;而石化的產品,若無回收,PE/PMP材質的保鮮膜因為不含氯,所以在加熱或燃燒時不會產生戴奧辛、多氯聯苯等有毒的致癌物。PVC和PVDC的材質則因由氯碳化物組成,且在製造過程必須添加塑化劑和安定劑,遇熱則會溶出有毒物質,且燃燒時會產生有毒的戴奧辛。至於竹木類,則因台灣本地的材料已不敷使用,每年須由東南亞、大陸大量進口,在消毒衛生方面又有疑慮,造成想要使用這樣的器具反而衍生對人體、對環境更大的危害,例如:環境荷爾蒙。
 
此外,與A型肝炎息息相關的環保設施,是污水下水道的興建,這在環境工程科學中是一道標準考古題:「請問下水道興建目的為何?」答案不是為了環境保護,而是為了衛生與預防疾病;這是另一個攸關生活與文化的重大議題。聯合國於2010年明訂水權(Water Right)為基本人權,這是因為有很多地區的生活不論是因為貧窮或習慣,仍未能擁有乾淨的飲用水;近十年來提到公共飲水問題就不能不忽略的印度,加上全球廢棄物的集散地,不論是電子類、或者生活垃圾,嚴重影響他們的飲用水;更不要提及他們引以為傲的恆河,吃喝拉撒都由這條河概括承受。這樣還能說環保與文化無關嗎?
 
 
美學、文化與環保無法同時兼顧嗎?
 
以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為例:台北市由副市長林欽榮擘劃的「西區門戶計畫」,希望重整北門周邊,再現北門風華,包括調整路型、路口、行人動線等。因此,府方認為應該移動歷史建物「三井株式會社舊倉庫」的「方案二」,先透過主管都市設計的「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要移動三井,再召開主管文化的「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背書。
 
但三井倉庫已顯破損,遷移會衍生對文資的破壞、審議程序顛倒、移動必要性等問題。同樣該問的是,要移動一棟列為歷史文物的工程與影響,遠比保留與維護該建物為大;再者,看看同樣位於該區的西本願寺,該處的古蹟是保留下來的,工程係參考歷史照片加以修復再利用,並秉持1.保存西本願寺台灣別館時期的空間配置、2.原有材料再利用、3.傳統工法、4.原有結構適當補強,與5.修復計畫與再利用設計的執行等5點原則,成為現在可見的西門有名的遊憩與文化景點,減少對當地環境的影響與衝擊。
 
以我所認識住在萬華西門附近的居民們,他們在乎的是既有古蹟與歷史建築的保留。而根據林副市長的偉大藍圖,是期許「西區門戶計畫」能打造成台北的凱旋門與廣場,內容包括:修改路型所圍塑的北門廣場,可利用景觀空間設計手法以鋪面、水景、植栽、景觀設施物等,呈現歷史空間意象……好的,我們又看到了建築、都市設計與工程界最常用的人定勝天、「人工化的景觀與植栽」。君不見這些領域創造出的可怕人工景觀?用非本土樹種如小葉欖仁,是由於本土樹種樹苗太普遍,對廠商來說沒有利潤;又為了綁標,一定要找比較稀罕、進口的樹種。
 
曾被台中列為市樹的黑板樹就是最經典的例子。黑板樹雖然長得快,卻有根系會亂竄破壞路面、樹幹質脆、花有過敏原等缺點,根本就不適合拿來當行道樹。還有水景,是什麼水景?這個地區距離河岸有多遠?另外就是,凱旋門是哪一國的文化?西門萬華地區的在地文化是什麼?也因此,遠雄對於大巨蛋的規劃,除了把老樹弄死外,既有的松菸遺跡也可以「後天補救」的方式來解決傾斜的問題。
 
而,所有的開發都會牽涉硬體建設與原有被破壞需要移除的廢棄物。知道建築業是全球最消耗資源與高污染的行業嗎?消耗地球能源的50%、水資源的50%、原材料的40%;同時產生50%的空氣污染、42%的固體廢棄物、50%的氟氯化合物、40%的垃圾總量。在評估任何開發案之前,結合前述應考量的美學與文化,不就可以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也是環境保護的根本嗎?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
 
 
花蓮「愛狗樂園」的爭議

2016年3月25 日,是愛狗樂園第三次的環評會議,花蓮縣政府將要在馬太鞍和太巴塱部落的傳統領域上蓋狗收容所。1980年代台灣經濟的產業東移政策,讓原本屬於馬太鞍和太巴塱的世耕地變成綜合開發區,叫開發處。這塊土地不是國有地,她有名字,叫 Palicanlican,那是「搓、揉、擦」的意思。以前這裡是放牛的地方,牛靠在樹上摩搓,用來清除背上的寄生蟲,所以老人家稱呼這裡是Palicanlican,這是他們和這塊土地的默契。

對此,原住民主委林江義已公開表示,該地就是馬太鞍和太巴塱部落的傳統領域(出示高潞質詢林江義的錄音,林江義表示,原民會已要求花蓮縣政府須經過部落同意),開發單位應主動確認,但是並沒有*。現在的爭議為《原住民族基本法》子法的《土海法》未通過,就可以不遵循母法《原基法》嗎?有關單位不改善現有狗收容所的環境,寧可花大錢將無建設的土地硬要進行開發政府認為屬重大建設?族人土地申請遭駁:他們所要爭取的,從來就不只是兩位faki的傳統耕地,而是更大的、屬於部落全體的傳統領域。

這個案子的開發單位和環評委員,花了很多時間討論愛狗樂園的廢水、噪音、綠美化等問題,看起來似在乎當地居民,但卻把作為土地的主人擠壓到邊緣。身為部落的孩子,必須看著長輩流淚,這是尊重文化?如果真的進行這個計畫開發,將造成多少環境衝擊與影響?如果不開發,尊重部落文化,是不是更環保?而主管機關堅持開發的理由又是什麼?


在乎美學與文化就是環保

一次颱風可以把街上路上的路樹吹垮倒地,然後又需要重新植樹;土石鬆動的山坡把無數的樹林摧毀,而引發到底要不要把倒下的樹遷移的兩派意見:生態派認為,從古至今還沒聽過哪座原始森林需要人為的管理,倒下的樹可充作大地的養分及微型生態;而森林管理派則認為需要「人」的管理才能對森林好。

921地震震垮了台北的東星大樓、卻不影響西門的紅樓。今年小過年台南的地震也影響不了延平郡王祠。你我日常所有需要消耗資源的食衣住行,如果能夠延長使用壽命,就是環保。我穿的衣服品質不是穿過一季就變成垃圾,就需要在乎「美學」。而以建築為例,古老的建築不用釘子可以使建物保持至今。

再看看現今的都更,彷彿要否定所有舊物,亟欲重新開發,對誰有利?台北市三井歷史建物遷移,鄧副市長的極力欲促成遷移方案成功,到底是為什麼?似乎不言可喻了。


閱後心得:

方閱及這篇文章的標題時,直覺上來說,應該會感到過於主觀吧!何而「美學與文化」同「環保」竟存在著一定的關聯性?難道沒有文藝概念的人就不能夠去貫徹環境保護實施的理想了嗎?因此個人認為文章的標題下得難免有些偏頗,但這並不影響我閱讀本文的興致,看完之後才發現,原來內文中探討了不少有關古蹟維護、都更問題,以及土地開發導致環境、生態遭到破壞所引發的爭議。整體上來看,內容還挺豐富、扎實的,算是有引出了不少論證自圓其說,而和標題達到切合。前段部分先採取輕描淡寫,帶出了作者對於環境保護議題的個人看法,再列舉出一些如「防肝炎」這類的醫學常識,搭上與環境保護相關的例證及理念來當作深入主文前的引導,而後作者便在主文之中陸續點出了當前台灣某幾縣市所存在的各種可能涉及侵害環保的多項問題措施,特別以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跟花蓮縣「愛狗樂園」的爭議問題作為主要探討對象。其中,針對部分時政得而進行批判的文體結構及反詰語法頗具說服力。在文章裡,作者也向當局提納了一些或許有辦法準確獲得施政績效的務實建言。因此,總體來看,對於整篇文章所提及的諸多要點,我個人大致是秉持著認同意見的,故而希望政府當局盡量多去傾聽基層人民的聲音,尤其是專家、學者們所提供的有力資訊和建議,相信這會大大助益於施政方針推行的。真心至盼。天祐民國,天祐台灣。
 
大事記(四):食安把關看顏色 北市送食安試劑組合包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食安把關看顏色 北市送食安試劑組合包
 
2016年3月25日,蘋果日報,沈能元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下周一至4月1日將發放FS食安試劑,供市民免費索取,發完為止。北市衛生局提供


為檢驗各類濕式麵條、魚肉煉製品、豆製品及鹹魚等的食用安全,北市衛生局檢驗室配製「FS食安試劑:過氧化氫、皂黃雙試劑」將自下周一(28日)至4月1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北市12區健康服務中心發放,供市民免費索取,每區限量300份,每人限領1份,發完為止。

北市衛生局檢驗室主任王慧英表示,市售各類濕式麵條、魚肉煉製品、豆製品常非法殘留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且近幾年大黃干更被驗出工業用色素─皂黃;民眾可利用試劑自行篩檢豆製品、熟麵、丸類及火鍋料等食品殘留過氧化氫,色澤較鮮黃的豆干及鹹魚,則可用皂黃試劑檢驗是否含工業色素─皂黃。


她指出,當過氧化氫試劑滴在食品上,呈現黃褐色,則表示食品有殘留過氧化氫,若沒有變色,則表示沒有檢出;皂黃試劑滴在食品上,呈現紫紅色,則表示食品含有皂黃,如果沒有變色,則表示沒有檢出。


她說,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作用為漂白劑及消毒劑,法規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使用,但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若食用過氧化氫,恐會引發噁心、嘔吐、腹漲、腹瀉等急性腸胃炎症狀,而皂黃屬於工業用色素,依規定不得作為食用色素,但不肖業者常添加在醃漬鹹魚、豆干,以呈現漂亮色澤,但人體吸收後,會損害肝臟細胞,導致肝癌發生。


她提醒,試劑領取後請依照說明書指示使用,並存放至安全地方,避免幼童及老人誤用,若篩檢後發現疑似不合格的食品可向衛生局檢舉。



閱後心得:


上文涉及到了一個當前十分重要的社會議題,也就是「食品安全」的討論。自從爆發出多起「食安風暴」後,台灣民眾幾乎人心惶惶,對於周邊的食物多心存疑慮,深怕當中就暗藏有一項是黑心食品,倘若無意自行攝取或分食他人,便會危害到自己以及親朋好友們的身體健康。故而中央乃至各縣市之有關行政單位都應該時時刻刻束緊神經,隨時站在第一線為全國民眾的健康安全來進行把關。無論用什麼樣的科學方法,徹底解決存在問題才是根本之道。只盼我們的政府能儘早還給台灣飲食界一個無害的清淨空間,讓全國老百姓皆得而「食得安心,飲得放心」,如此才能朝人們心中所嚮往的幸福家園更加邁進一步。在這邊為天下蒼生祈福。天祐民國,天祐台灣。

2016年4月11日 星期一

大事記(三):保護台灣農產品 綠委推食品鑑識制度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保護台灣農產品 綠委推食品鑑識制度

2016年3月21日,蘋果日報,黃信維台北報導

 
 

余宛如今天舉行記者會。黃信維攝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吳焜鈺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農產品經常來源不明、摻假或標示不實,嚴重傷害經濟作物的國際聲譽,政府要注重原產地認證對台灣農產品的保護與經濟價值。余宛如表示,全球產地認證的趨勢漸盛,各國經濟作物,都積極強調產地風土與製作方式的正統性,保護稀有地位,但台灣卻不重視,未來應積極推動食品鑑識保護優良農民、農產品。

余宛如並舉例,苗栗北埔的東方美人茶有經過同位素測定,標示出原始農產地,未來台灣的其他農產品,也應藉由產地鑑識技術辨別,與國外的同種農產品區隔,避免有進口產品輸入時,有仿冒台灣農產品的情形,更防範可能造成的不公平競爭。余宛如宣誓,將努力推動政府重視食品鑑識、產地認證等制度,保護台灣農產品、農地、農民的價值。



閱後心得:

本則報導所探討的課題,乃是用什麼方法使台灣的「在地農產品」於國內、外皆獲得品質之保障,進而維繫我國農產業的價值與聲譽。而在上文之中提及了所謂的「食品鑑識」,從這個詞彙的表面字義來看,它顯然做出了一個框架限制,因為食品雖包含在內
,但並非所有的經濟作物都是食品,然就總體而論,食品著實占了絕大部分比例,故而文中諸位才在記者會上聯合議定出了那麼一套因應措施,這是可以理解的。而就現實層面討論,其在未來的確有一定程度的可行性及發揮空間是以日後執政團隊有義務思量如何將它納入民生國策之中,再逐步制定出一套流暢而完善的鑑識系統,並透過它為全國農產業的生存與發展來進行把關。祝福他們一切順利。天祐民國,天祐台灣。
 
大事記(二):台灣再生能源蘊藏量為總發電量的兩倍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台灣再生能源蘊藏量為總發電量的兩倍

2016年3月10日,蘋果日報,《即時論壇》,作者呂錫民(退休能源研究員)
 





臺灣位處亞熱帶,北回歸線穿過臺灣中部,日照時間長、日光偏斜角度小,非常適合發展太陽能。此外,臺灣夏冬都有季風,使得臺灣海峽就像一個快速風道,加上西部沿海連綿一大片的淺灘,深具離岸式風力發電的潛能。尤其是澎湖地區,風力常年高達7m/s以上,是一級的優質風場。生質能源的潛力也不可小看,因除了生活、工、農業所產生的廢棄物可作生質燃料外,不會引發糧食危機的第二代生質作物,如油藻和纖維素,可利用上千公里的沿海海域和廣大的林地來養殖或種植這些能源作物,也有可觀的蘊藏潛力。

還有,臺灣位於歐亞板塊和菲律賓板塊交接處,也是環太平洋火山系列的一部份,由目前有相同地質的菲律賓、日本和印尼等國的地熱發展盛況可知,臺灣的地熱發展潛力也不應小覷。臺灣的高山地形和豐沛雨量(年平均約900億噸)也提供水力發電可觀的發展潛力。

發展再生能源非但有助於能源供應的獨立自主,更可達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效益。『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曾評估臺灣各項再生能源的可開發蘊藏量,項目有太陽能、風能、生質能、波浪能、潮汐能、地熱、水力等七項,皆是具有可商業化成熟技術的項目。依據估算,七項再生能源中以風能最具潛力,蘊藏量高達21.62 kWh/p-d(度/人日);其次為太陽能有17.54 kWh/p-d、生質能有4.55 kWh/p-d、海洋能(波浪和潮汐)有4.58 kWh/p-d、地熱有0.67 kWh/p-d、水力有16.79 kWh/p-d。這七項再生能源蘊藏電力合計約是63.02 kWh/p-d,約為2014年全國總發電量30.97 kWh/p-d的兩倍。

除了上述可商業化再生能源之外,如果加上油藻、海洋溫差發電和黑潮等未來再生能源,則臺灣再生能源的蘊藏量更是驚人。在此2016年政權交替之際,臺灣如果全力發展再生能源發電,可作為未來新政府達成非核家園此一能源政策目標的具體方針。


閱後心得:

再生能源是當前國際普遍重視的能源開發新趨勢,它的研發可以用來替代終有一日會耗盡的石油及燃煤,然固雖這個能源開發新導向獲得了「普遍重視」,在實用性上卻猶不「普及」,現今台灣主要開發的再生能源有水力、太陽能和風能,但均須配合氣候、天氣或地形的限制作為開發考量,故而一時半刻恐怕很難全數取代火力發電和核能發電。至於其他的再生能源,如上述所提及之:生質能、波浪能、潮汐能、地熱......等這些,依台灣現有的科學技術去評估,要進行研發應該還有一定程度上的窒礙性需要克服。因此,未來新政府上台後,當多多汲取能源專家們的建議,並與之好好商討,看要如何提前因應未來地球非再生能源耗盡後台灣所必須面臨的殘酷考驗,祝禱他們可以獲得成功。天祐民國,天祐台灣。
 

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大事記(一):仿紐西蘭「奇異果模式」 蔡英文農業新政拚外銷


中三B 陳詠翔 02111228
 
 
仿紐西蘭「奇異果模式」 蔡英文農業新政拚外銷


2016年3月3日,蘋果日報台北訊,鄒敏惠整理報



為了讓台灣農業與國際市場接軌,並提高農民收入,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提出成立「農地銀行」、「農產品出口管理公司」、「農業勞務公司」等多項新政,以保障農民、環境永續的方向進行改革。

蔡英文1日在嘉義與農民代表座談,並親自替洋桔梗剪枝。蔡英文說,洋桔梗的行銷模式相當成功,也期許未來台灣農產品可以仿傚紐西蘭行銷奇異果的作法,成功賣到全世界。


洋桔梗。圖片來源:胡慕情 Muhchyng(CC BY-NC-ND 2.0)
蔡英文表示,洋桔梗產銷是非常成功的模式。圖片來源:胡慕情 Muhchyng(CC BY-NC-ND 2.0)


讓農民賺錢 農產行銷學問大

《聯合報》報導,根據民進黨的規劃,下一個世代的新農業將仿傚紐西蘭奇異果的作法,希望能結合小農,由政府協助組成「農產品出口管理公司」、成立「農地銀行」和「農業勞務公司」,並建立安全標章制度、「綠色對地給付」制度,把台灣農產品賣到全世界,農民就可以賺錢。

農地銀行:有農民反映農地取得不易、價格高,因此農地銀行的概念即為釋放老農的農地使用權,轉租給其他有意從事生產的農民,仲介的角色則由政府來擔任。

農產品出口管理公司:為希望結合小農,且農業從生產、包裝到冷藏,都牽涉相當專業的環節,將由政府成立「農產品出口管理公司」,採公辦民營形式,由專業經理人來管理,一改農業「弱勢」的形象,將台灣農產品賣到其他國家市場。

《上下游》報導,外傳公辦民營的形式可能由台糖主導,不過民進黨農業智庫成員陳吉仲澄清沒這回事,目前還在討論階段,希望5月20日總統就任前出爐。

農業勞務公司:「農業勞務公司」為媒合平台,針對農業勞動力老化的問題,將其他產業過剩的勞動力仲介給農業需求。

綠色對地給付:農地在種植農作物的同時,另外還有許多生態文化、涵養地下水等附加價值,總額多過農作物的產值,因此政府應給一筆補償金額,就是所謂「綠色對地給付」。搭配綠色環境補償政策,未來農民可選擇綠色環境對地給付,或保價收購。


楊儒門:信心還是最大挑戰

對於上述政策,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卻指出,這五項政策在執行面都有困難。

《中國時報》報導,楊儒門認為,最大的困難「農民信任」、「行銷」,唯有解決這二大困難,才可望落實。楊儒門說,新政府「成立政府出口管理公司 」要把農產品賣到其他國家,但目前較有能力購買台灣農產品的只有日本以及中國沿海城市。他認為,台灣農產品目前問題出在消費者對「認證」的信任度不高是最主要的原因。

面對現今農村勞動力嚴重老化,新政府期待成立農業勞務公司來化解。對此楊儒門認為有點「本末倒置」。他說,政府應優先透過政策運用誘引年輕人返鄉務農,如果真的不可行,再來考慮農業勞務公司或引進農務外勞。至於農地銀行的政策已經推廣多年,但效果顯然不彰,關鍵在農民普遍對「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仍存有陰影,對政府的政策無法完全信任。

對於「保價收購」與「綠色環境補償」雙軌政策,楊儒門倒沒有特別質疑,只強調這關係到農民的觀念是否接受,以及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資源,不論如何,都要「有心」才做得成。

至於農業生產被污染破壞的疑慮,《ETtoday》報導蔡英文上月在彰化進行產業之旅時指出,未來將以整體國土規劃的角度,兼顧環境與農業的永續性,合理規劃農工用地的分區,解決農業用地和工業用地衝突的問題,讓廠商可以用合理價格取得工業用地,也要保護優良的農業區。


閱後心得:

農產業一向為我國所重視之行途,是因「農者」乃關乎國家之根本也。有云「民以食為天」,縱然現今的我們能夠輕易購得來自國外所進口的農作物,但相較而言,它們依舊無法取代那些土生土長在地農民之心血,對國人長期溫飽供應所帶來的重大貢獻及影響性。從我們的準總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所提出之諸多相關政策當中,可以明顯看見,其背後存在著一張蘊帶對這片土地關懷與承諾所構想出來的美麗藍圖,然固雖這份理想美而純真,卻誠如楊儒門先生所言,從現實的角度去評估,那些政策在達成方面仍舊有許多大大小小的困難有待執行團隊來克服,總體而論實屬不易。是而其最終成效究竟若何,當前的我們應該無法拿的準,所以只能在這邊勉勵新政府,並獻上誠心的祝福,冀盼他們未來努力實現,為台灣農產業的福祉創造出更好的贏面。天祐民國,天祐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