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四
李冠霖
美華裔教授走私犀牛角 遭罰逾1600萬
出處:環境資訊中心 摘錄自2016年5月12日外電綜合報導 http://e-info.org.tw/node/115332
美國一名華裔教授日前因為從美國走私象牙和犀牛角到中國,被判3年緩刑、50萬美元(約1624萬元台幣)罰金以及150小時社區服務。
據路透報導,這名曾在明尼蘇達州聖克勞德州立大學(St. Cloud State University)任職的43歲華裔教授鄭義偉(Yiwei Steve Zheng,音譯)經營線上古玩店,今年1月承認自己在2011年4月走私象牙,並於2010年7月走私犀牛角,此舉違法了美國「雷斯法案」(Lacey Act),該法案禁止進行野生動物、魚類和植物類等交易。鄭男本周一被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判3年緩刑、50萬美元(約1624萬元台幣)罰金以及150小時社區服務,另外還有6個周末需要入獄服刑。
鄭義偉開了一家名為「臥龍古玩」(Crouching Dragon Antiques)的網路商店,出售由象牙和犀牛角製作而成的多種商品。被告進出口美國的此類商品價值累計達150萬美元,走私商品包括象牙雕刻的花瓶、扇子和獅子等。
美國聯邦助理檢察官普羅文資諾(Laura Provinzino)表示:「被告參與這類非法交易多年,完成300多宗交易,不法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為了賺錢而犧牲了那些瀕臨絕種的動物。」
美國海關人員在2011年查獲了一個裝有數個象牙雕刻品的包裹,這些包裹由美國寄往中國上海,寄件人都是鄭義偉,而這些象牙雕刻品沒有向美國聯邦漁業和野生動物保護局(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申報,鄭義偉也未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申請出口許可。
鄭義偉的50萬美元罰款將作為雷斯法案獎勵資金(Lacey Act Reward Fund),為打擊野生動物犯罪提供情報的人做為獎金。
心得:
一開始看到報導標題寫到走私犀牛角被罰1600萬覺得很驚訝,因為刑事處罰的罰金很難想會到1600萬這樣龐大的金額,除非犯罪所得遠大於罰則中規定的處罰上限,不依犯罪所得酌量增加罰金難以收到懲治效果,才會有例外的大量罰金,但是一往下看才會理解為何能判到這麼重,因為這名亞裔教授300多宗交易不法收入超過3200萬台幣,而從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出這些非法交易的利潤有多麼龐大,因此不論祭出怎樣重的處罰,都有人願意鋌而走險作這樣的生意,所以可以看出要阻絕動物非法交易,最重要的不是最底層供應商品的人,因為再怎麼罰,在那樣的利益誘惑下,總是有人不斷的替補上來,重點是要消滅源頭,讓需求消失才能遏止非法動物交易的惡習。
而我注意到報導中篇名有特別提出是「亞裔」教授做出的行為,我覺得要特別提出的目的有兩種可能,首先只是寫作這篇報導的人要描寫這事件主角的特徵,而這名教授剛好是亞裔所以才用這樣的篇名,但也有另一個可能也許這名教授亞裔的身分,跟其犯罪的內容有絕對的關係,因為報導中提到這名教授交易的目的地都是由美國進口至中國上海,所以我想就這篇報導的內容我們可以去探討是否中國在動物的非法交易上佔了很大的比例,而國際上對於動物走私的防治是否因該放更多心思在中國這一塊上面,因為就我前所述及的,比起抓住供應商品的人,更重要的是從源頭做起,才能有效打擊動物的非法走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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